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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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室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0-09-01   点击数:

1、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是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实施和教学研究部门,是学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领导。

2、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承担全院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任务,协助学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全体成员应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教研室所承担的多项教学、科研任务,自觉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4、建立教研室学习和会议制度,要定期召开教研会议,学习业务、交流经验、研究、检查、总结教研室工作,并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提出建议。

5、教研室要注意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以提高全体教师的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定期组织集体备课、专题讨论、观摩教学等教学科研活动。

6、教研室要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落实各级各类学术骨干教师的培养措施,认真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奖励先进、鞭策落后。

7、建立教研室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以备各类教学评估、上级检查及改进自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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