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作者:   时间:2020-09-09   点击数: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时间限定、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师;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九、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报酬。

十、努力维持自身的身心健康,并不断钻研咨询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力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Copyright 2020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All R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86670917、86670910 地址: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北侧 邮箱:xljkjy201308@163.com

手机版